新华信用北京6月18日电(记者董道勇)一旦被认定为失信者,是不是就意味着终身要顶着“失信”的帽子?建立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的探索一直在进行。作为失信主体的自我纠错机制,纳税信用修复不给失信者“断后路”,并促使他们主动“寻出路”。实施以来,约70万户企业实现了评定档次“升级”。在2019年到2020年的评价中,有近6万户企业得益于信用修复机制升至A级。
2019年,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修复机制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难能可贵的机会。” 宁波广源纺织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赵小龙深有感触,“信用等级修复为A级后,申请的400万元贷款已经批下来了。”该公司上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今年受疫情影响,企业流动资金吃紧,银行贷款利率、金额及放贷速度都无法满足需求,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资金运作。该企业在疫情期间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后,当地税务部门远程辅导他们填写表单,并开辟办理“绿色通道”,及时启动复评审核程序,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修复为A级并顺利获得了贷款。
纳税信用修复,不仅“贷”来了资金,还增强了持续“争优”的动力和信心。在收到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后的第一笔退税款时,玉环耀景洁具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孙天满由衷地表示:“多亏了信用修复,让我们能够如期享受退税优惠,这对回笼资金、复工复产十分重要。”
近几年,玉环耀景洁具有限公司一直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这项政策对纳税信用等级要求严格,去年我们因为个人所得税没有按时代扣代缴扣了分,纳税信用等级比较低,影响了政策享受。”孙天满说。得益于信用修复,该公司最终获得了B级信用。“这个B级来之不易,以后一定更加规范经营、诚信纳税,努力争取A级。”
税务部门提醒有关企业纳税人,今年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企业能够主动纠正2019年发生的逾期申报缴税、非正常户等19种失信行为的,仍可在2020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修复申请,改善自身纳税信用状况。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张维华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继续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方式、拓宽评价结果共享应用渠道,让守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处处受限,持续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服务管理机制,努力推动税收诚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全面接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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