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社会诚信建设水平,近日,菏泽市信用办印发了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主要从五大方面开展信用工作。
一是推进社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解读宣传,抓好市信用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35号文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落实,研究制定市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体系。
二是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水平。加快完善全市公共信用基础信息资源库,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做好全市各级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的一体化建设,提升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水平。
三是以信用信息应用为重点,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完善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红黑名单”制度,积极拓展“互联网+民生+信用”应用模式,按照省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评价标准和各类监管实施细则,推动各监管部门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四是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培训、诚信宣传等,加强行业自律,推动金融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持续加强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构建政务诚信的长效机制。
五是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一批信用县区、信用乡镇(街道)、信用村居(社区)、信用家庭等信用典型,广泛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树立“讲诚实、重信用、守规则”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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