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港区法院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督促有关的企业和个人履行法定义务。
对于收到执行通知书不主动履行义务又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特别是查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使其在高消费、贷款、就业、出行等多方面深受影响,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并通过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曝光黑名单,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2020年上半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336人、限制高消费741人次。
倡导诚信诉讼,加强对系列案件的筛查分析,遏制滥诉现象。强化对职业放贷、套路贷的审查规制,排除对非法利益的保护。严厉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对虚假陈述、变造证据等行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倡导诚信诉讼,营造诚信氛围。
港区法院诚信建设活动立足司法为民第一要务,通过诚信承诺、失信防范、规范审判、阳光执行、法制宣传、公开披露等手段,传扬社会公德,推进诉讼诚信,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司法权威、逐步形成了立案、审判、执行互为一体又各有侧重的执法办案与社会诚信衔接机制。港区法院将继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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