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过信用信息采集、公开、评价应用和监督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报告”,对其进行信用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信用报告”包含哪些方面?办法规定,信用信息由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及物业服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信用报告”面向社会公开。河南省将通过建立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档案,公开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并对其进行管理。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信用河南”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并实现同步修复。
评价机制决定行为规范。办法从市场行为规范、物业安全管理、“红色物业”创建、智慧物业建设、履行社会责任五个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展开信用评价,鼓励其争优创“星”。
“优良信用信息在所属星级分类评定时予以加分处理,不良信用信息则会扣分甚至不予星级评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鼓励招标单位将信用等级作为招标的参考依据,对信用等级为三星级及以上企业展开行业评优评先,对未获得星级认定或存在A类不良信用的,采取加强监管、限制享受奖励补贴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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